查看原文
其他

关于印发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国能发规划〔2022〕31号

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,各派出机构,中核集团、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、中国海油、国家管网、国家电网、南方电网、中国华能、中国大唐、中国华电、国家电投、中国三峡集团、国家能源集团、国投、华润集团、中煤集团、中广核: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扎实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,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,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,现予发布,请结合各地、各单位实际情况,抓好落实,并将执行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。


附件: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》


国家能源局

2022年3月17日



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查看附件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